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期,涉及虚拟货币和现实资产(RWA)代币化的投机活动时有发生,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今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应对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与2021年央行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应对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237号文)相比,此次《通知》有何修改和首次明确规定?一篇文章的解读。境内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与人民币挂钩的稳定币。 《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法定货币的地位。比特币、以太坊和 Tether 等虚拟货币是非法的,不应该也不能够在市场上作为货币使用。针对近期热门的稳定币,《通知》还首次规定,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合规同意,境内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与人民币挂钩的稳定币。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商业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中国人民银行表示,现阶段虚拟货币尚不能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和反洗钱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金融诈骗、非法跨境转移资金等违法活动的风险。该《通知》明确表明该国正在遵守对虚拟货币的禁令。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活动是非法的金融活动是法律严令禁止、坚决禁止的。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活动到底有哪些? 《通知》指出,严禁法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兑换业务、作为核心交易对象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交易、涉嫌非法销售代币券、非法发行证券、非法证券期货交易、金融违法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将依法严厉取缔。法律。境外企业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企业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因为虚拟货币依赖区块由于区块链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打破了“国界”的物理概念,相关风险很容易跨境传播。 《通知》首次明确,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同意,境内主体及其管辖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在该国与 RWA 开展业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还明确了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的概念和含义,并强调在境内开展RWA业务以及提供相关信息技术和经纪服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是指利用密码学、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转换为代币(token)或其他代币(token)。其他权利和利益休息、债务工具、发行和开展商业活动。 《通知》明确,境内现实资产通证化、提供相关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等非法金融活动涉嫌非法销售通证、擅自发行证券、非法交易证券期货、非法融资等行为,应当予以禁止。但不包括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以一定的金融基础设施为基础进行的与餐饮活动相关的交易。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组织提供现实资产通证化相关服务。为继续纠正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本次发布的《通知》还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严格控制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全面清理关闭现有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的“挖矿”项目,严禁“矿机”制造企业在境内销售“矿机”及提供其他服务。 El“Aviso”mantuvo对与虚拟货币和RWA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施加了更大的压力,并表示,自去年以来,与虚拟货币和RWA相关的市场投机有所增加。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浑水摸鱼,以加密货币、RWA、挖矿等为幌子,筹集非法资金,进行传销等活动,并利用虚拟货币实施其他违法行为,转移非法犯罪利润,严重侵犯国家资产安全,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 《通知》重申要加强部门协调加强中央和地方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监测、防范和化解风险的监管要求,对虚拟货币、风险资产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 (央视记者 孙艳)编辑 李伊林子